首页 > 浦江律师 > 结婚要哪些证明

结婚要哪些证明

admin 浦江律师 2023年11月20日
结婚需要的证件材料是: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带齐以上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婚要的证件材料是: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婚需要的证明:
1、结婚主体的身份证明即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庐山市律师 杭州工伤纠纷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网 张家界律师 重庆合同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网 杭州房地产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杭州滨江区律师 上海律师 临汾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鸡西律师 伊春律师 宁波律师 蚌埠律师 淮南律师 濮阳律师 黔西南律师 云南律师 汉中律师 洛阳律师 大同律师 镇海律师 越城律师 杭州快速离婚律师 杭州未来科技城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师 于都律师 安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