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律规定死刑审查程序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有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有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交付3日前要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死刑前,要认真核对信息;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并制作笔录;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并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有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有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交付3日前要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死刑前,要认真核对信息;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并制作笔录;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并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执行死刑的全部过程:1、由最高院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执行的人民法院需要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3、指挥执行的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或者信札;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5、执行死刑后,在场的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5、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有没有法律规定死刑审查程序是什么样的
- 肋骨骨折一根断了,其他没断不严重,还
- 如何规定船舶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程序
-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法
- 中国刑法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怎么量刑
- 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有法律规定
- 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已经
-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利息该怎么办,办法是
- 遗忘物哪个严重,有什么区别?
- 除劳动关系补偿外,2023的标准是什么?
- 想咨询一下,舅舅欠钱不还坐牢吗?
- 酒后驾车拘役多久,如何规定,刑法如何
- 什么是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中标后如何取消采购,有没有规定?
- 有没有法律规定逮捕的实质要素?
- 高利贷本人已经去世,他的家人应该偿还
- 存单质押股东大会决议不能质押
- 我的驾照注册了,没有考试可以退款吗?
- 财产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法律如何规定
- 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最新的法律规定是
-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供哪些资料,当在
- 非法集资判刑后还款吗,如何规定?
- 吃到虫子赔偿标准餐饮,法律上应该怎样
- 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法律如何规定
- 如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手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根据所述情况,是否有权要求林业局补充
- 分居两年,能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 机动车超速百分之50以上怎么处理,具体
- 也就是说,如果工作单位延迟发放工资,